学院各位老师: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有关文件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06/c219469-31991309.html)公布,请申报者认真研读《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领会文件要求,并仔细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结合自身研究专长确定申报范围。
2、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或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申报者请仔细阅读申请书(附件3)及活页(附件4)中的填写说明及填写注意事项,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5),填写申报材料。
3、请申报者认真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附件6)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7)合理制定项目经费预算。
4、请各学院精心组织认真动员目前尚无国家级项目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鼓励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的符合条件青年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6、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请各位申报老师努力提高课题论证质量,我校申请项目将通过江苏省社科规划办上报。请各学院务必于2021年1月19日前将按序排列的申报清单(附件8)及项目申请书(草表)纸质稿一式一份集中送交至人文社科处项目科,申报清单、申请书(学院/学科/申报人+题目)同时发电子稿,学校将视申请情况进行遴选、初审。
7、正式申报材料须由获得国家社基金项目主持人填写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专家预审意见表》(附件9)以及申报人按照预审意见所做申请文件修改说明,请各学院于2021年3月8之前,集中将《专家预审意见表》及修改说明、申请人按照反馈意见修改的正式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纸质文本一式7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1份,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请以“学科+姓名+题目+申请书或活页”为文件名,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均为WORD文件格式)送至人文社科处项目科(行政楼A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