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推荐免试生的入学质量,完善和规范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根据《我校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太阳集团tcy8722关于接收2023年推免生提前申请的具体方案。
一、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1.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 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 未有任何尚在期限内的处分。
二、接收推免生程序
1.拟申请报考我院2023年度推免生或直博生的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和外校),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提前申请,务必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系统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12:00(期间24小时开放)。
2.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对本学院各学科复试考核小组的组织工作加以指导和监督。
3.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分期组织复试考核工作,由以研究生招生专业(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的复试考核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小组由5名以上该学科主要导师组成。
4.学院复试
(1)复试时间:
金融学专业和金融专业(包括直博生):2022年9月24日上午8:30开始
会计学专业和会计专业:2022年9月24日上午8:30开始
复试模拟:2022年9月23日上午9:00开始
(2)复试形式:
学院采取线上复试的形式,面试平台为“钉钉”软件,二机位为“腾讯会议”,具体加入方式将通过“企信通”短信平台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复试由学院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复试内容分为“专业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和“英语口语”两个部分,两部分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点)。
对“直博生”将加强科研能力方面的考核,以考察其是否具有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能力和潜质。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推免复试成绩 =专业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70% + 英语口语*30%
5. 申请者除在报名系统上传材料外,须将下列材料填写、盖章后扫描为1个PDF文件后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学院研究生秘书邮箱:erduomao86@njau.edu.cn。
(1)政治思想情况表(见附件1,须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2)推荐免试生申请表(见附件2)或直博生申请表(见附件3)。
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通过太阳集团tcy8722选拔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9月28日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按照院系拟选拔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选拔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
7.我校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对申请人及时发出“同意复试”和“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同时要求申请人尽快进行“同意参加复试”确认”和“同意被录取”确认。未接收满的专业对超过12小时未回复我校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各院系实施替补录取。
8.10月下旬,我校将完成所有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拟接收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并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后上报教育部备案。
三、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我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标准”。
2.学校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提供助学金(0.6万元/年)、学业奖学金(0.5-0.7万元/年)及导师助研津贴(0.24万元/年);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校长奖学金(3万元/人)及各种冠名奖学金。学校向直博生提供国家助学金(1.5万元/年)以及学业奖学金(1.2-1.8万元/年);博士生可享受导师助研津贴(不少于0.9万元/年);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3万元/人)、校长奖学金(5-8万元/人)和各种冠名奖学金。此外,学校设有校内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全日制研究生还可申请困难补助、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等。
四、其他说明
1.学院纪律检查工作小组应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强化监管,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2.学院将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我校不提供任何纸质的接收函,录取通知书预计将在通过审核后于2023年6月寄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将取消其推免拟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3)入学报到前,受到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限内。
4.以上所述内容若有变动以最新信息为准,请及时浏览网站信息。
5.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申诉方式
地址:南京市卫岗1号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95 电话(兼传真):025-84395345
电子邮箱:yzb@nj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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