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时间安排 |
内 容 要 求 |
抽检及答辩申请 |
10月10日前 |
1.按计划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规定总学分,参加一定时数的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并完成学院规定的公益劳动量。 2.完成了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 3. 已全部缴纳研究生培养费。 4、9月29日前完成并通过论文相似度检测(具体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5. 9月29日前完成研究生院硕士论文抽检系统登录 (9月29日前向院研究生办提交经导师签字认可的《我校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定稿导师意见表》,同时登录研究生管理进行抽检申请。抽中的研究生除向学院提交论文送审外,10月10日前还需向研究生院学位办(行政北楼D412)提交双盲评审学位论文,详见备注。 6.10月10日前向院研究生办(第三实验楼1201)提交: ①经导师签字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纸质版(同时电子版请发至erduomao86@njau.edu.cn) ②学位论文送审稿一式两份(需隐去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只填写专业名称、研究方向) 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一式两份(需隐去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只填写论文题目、学科专业) |
论文评阅 |
10月上中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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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答辩 |
11月中下旬 |
1.答辩时效:从《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发出到论文答辩间隔不少于二周。 2.通过答辩后,一周内向答辩秘书提交下列材料: 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一份。 ②《学位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学位者)。 ③《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要贴2寸彩色证件照) ④《知识产权认定书》一份。 ⑤《论文发表情况表》一份及发表论文复印件(申请学位者)。 ⑥《授予学历硕士人员登记表》一份。 ⑦学位论文简装4本。 ⑧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名为学号+姓名) 3、通过答辩后,按规定根据《离校存查表》相关栏目到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时,尚需提交论文一本。同时需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http://202.195.243.16/tasi/main.asp?lang=gb)。 4.通过答辩后,一周内向经管学院资料室(第三实验楼618)提交学位论文1本(精装)。 |
备注:1、硕士答辩有关表格下载处(学硕和专硕不同):
2、被研究生院抽中参加论文双盲评阅的同学,请凭导师签字确认的《我校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定稿导师意见表》到学位办(行政北楼D412)提交申请,否则不予送审。申请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xwb@njau.edu.cn:(1)隐去致谢、个人及导师信息的PDF格式论文(命名格式为:10307_二级学科代码_论文编号_LW.pdf,如10307_090101_20142012201001345_LW.pdf);(2)PDF格式评阅书(命名格式为:10307_二级学科代码_论文编号_ZPB.pdf,如10307_090101_20142012201001345_ZPB.pdf),硕士评阅书请去掉评阅书上的个人信息和导师信息;(3)EXCEL格式的论文送审信息表(见附件1) 。邮件名称请标注“学号+姓名+申请盲审”,邮件内容含送审人学号、姓名和手机号码。